為鼓勵青少年參與藝文活動、拓展文化體驗,並促進藝文產業發展,
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,作為觀賞國片、欣賞表演、購書閱讀、
參觀博物館及參與手作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。
今(115)年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13~22歲每人1,200點文化幣(1點等同新臺幣1元)。
文化禮金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資格及金額:
13~22歲(出生日期在93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),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,
其中部分13歲青少年(出生日期在102年9月1日至12年31日)尚在就讀小學六年級,請惠予宣導領用。
(二)領取方式:手機下載「文化幣」AP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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