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14年3月1日起開始徵件,
歡迎有興趣的老師、同學踴躍參加!
◎參選資格:
(一)教師組:
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
(二)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或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」第18條:
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,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,
報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,亦得參加。
◎徵選組別與項目:
(一)教師組:
1、戲劇劇本(傳統戲劇劇本)
2、短篇小說
3、散文
4、詩詞(古典詩詞)
5、童話
(二)學生組:
1、戲劇劇本(傳統戲劇劇本)
2、短篇小說
3、散文
4、詩詞(古典詩詞)
◎參選受理期間:
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截止,
採取先線上報名(網址:https://web.arte.gov.tw/philology/)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,
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。
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);
聯絡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胡小姐。
★注意事項:
獲該獎特優者,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,係指同一項目而言;次屆即為次年。
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「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」、「傳統戲劇劇本」同屬戲劇劇本項下;
「新詩」、「古典詩詞」同屬詩詞項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