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消息
為辦理本市111年孝行獎選拔,
請各推薦機關(團體)於111年3月31日將推薦書、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
及報名資料檢核清單(實施計畫附表1-3)函送所在地區公所審查。
獲選本市孝行楷模者由本府致贈獎狀1幀及獎勵品1份,
另從獲選楷模擇優4名代表本市參加內政部「111年全國孝行楷模選拔」。
詳情請參閱附件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