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1418號函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111年3月25日以肺中指字第1113700137號函副本辦理。
二、考量國內外疫情風險、國內疫苗供應現況及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,並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於111年3月24日第2次臨時會議決議事項,指揮中心調整國內COVID-19疫苗接種措施及期程如下:
(一)12至17歲青少年Moderna COVID-19疫苗接種建議
1、自即日起同意Moderna COVID-19疫苗用於滿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之基礎劑及基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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