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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7年5月31日高市教人字第10733593500號函請各校加強性騷擾措施及申訴作業規定之宣導,期賡續推動性騷擾防治及營造性別友善環境函示辦理。
二、檢附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、「性騷擾防治法」及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等相關法源及簡報資料供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