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保障民眾與學生交通用路安全,請配合注意下列事項:
(一)專心駕駛不滑手機:
1、開(騎)車請勿低頭滑手機,應隨時保持警戒心,注意前方路況。
2、開(騎)車看手機,危險性不低於酒駕,
相當於酒測值每公升0.4毫克(每公升0.15毫克即為酒駕)。]
3、根據國外研究,駕駛看一則手機訊息,視線離開道路4.6秒,
以時速60公里換算,等於盲目駕駛76.67公尺。
(二)注意路邊違規停車:
1、騎乘自行車或機車,遇路邊違規停車(紅線停車、併排)阻擋行車路線時,
切記不要為了閃避而突然變換車道。應減速、打方向燈、觀察後視鏡,
確認尚無車輛迫近時,再以漸進方式向左側移動閃避。
2、請家長開(騎)車接送學童時,應將車輛停放於合法接送區內,
不得違規併排停車,以免造成其他用路人之危險。